校本部各单位:
根据《汕头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按照项目研究与实践期限,教学管理服务中心将对2013年至2017年立项的研究期限已到的校级教改和质量工程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13年至2017年立项的校级结题期限已到的项目(详见附件1),项目包括以下类别: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教学团队、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视频公开课、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特色专业、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精品教材、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各类别验收指标参见附件2《广东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评审指标体系(试行)》。
验收结果将作为今后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校级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参考依据。
二、结题验收材料
为便于专家评审,结项验收材料统一整理成4个不大于30Mb的PDF文档组成,按顺序依次为:
1.项目申请书(申请书、任务书等)(PDF版,PDF版结项材料制作及提交流程详见附件3《汕头大学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使用指南》)
2.《汕头大学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附件4)(PDF版,结合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要求,对照项目立项申报书,根据建设实际情况填写)
3.详尽的成果实证材料(合并为1个PDF文档,顺序为:封页-目录页-成果实证材料)
4.项目研究报告(PDF版,内容主要包含项目立项背景、研究目标和意义、研究思路、研究方法、研究内容、取得成果、成果应用及推广、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等)。
三、申请延期的项目
在验收期限内不能完成项目研究的,请填写《汕头大学质量工程-教改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5),每个项目只能申请延期一次,已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不得再延期。
四、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及方式
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25日(星期一),请在此日期前将各项目电子版材料提交到学校教学项目管理平台网站http://project.stu.edu.cn(用项目负责人校园网账户登录),学校将邀请专家对结题项目进行评审,逾期未提交结题材料或未办理延期申请的项目,将按不通过处理。
电子版材料提交说明:若成果为著作或教材,提供封面和版权页的扫描件即可;发表论文可从网站下载。
联系人:丁飞己,邮箱:fjding@stu.edu.cn;联系电话:86502736。
教学管理服务中心
2018年5月25日
附件1:2018年度校级教改及质量工程项目结题验收清单.xlsx
附件2:广东省“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评审指标体系(试行).docx
附件3.汕头大学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使用指南.docx
附件4.汕头大学质量工程项目验收登记表.docx
附件5.汕头大学质量工程-教改项目变更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