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关于国家精品课程“需在网上提供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的规定,参考教育部《现代远程教育技术标准体系和11项试用标准(简介)V1.0版》以及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教育技术分技术委员会的《平台与媒体标准族谱(CELTS-17)》,制定本技术标准。本标准包括音、视频素材采集和录像上网共享的基本技术要求。它从资源开发的角度,定义了各类资源应符合的技术要求,所有国家精品课程上网教学录像的开发、制作均应以此为标准执行。
1. 录像环境(即讲课教室)光线充足、安静,教师衣着整洁,讲话清晰,板书清楚。
l 存储格式为WAV、MP3、MIDI或流式音频格式。
l 音频数据都要制作成流式媒体格式(rm、wma或m3u)格式。
l 语音采用标准的普通话(英语及民族语言版本除外)配音。
l 英语使用标准的美式或英式英语配音,特殊语言学习和材料除外。
l 视频集样使用Y、U、V分量采样模式,采样基准频率为13.5MHz。
l 存储格式为AVI格式、QuickTime格式、MPEG格式或流式媒体格式之一。
l 所有视频数据都需要制作成流式媒体格式(rm、ra、wmv或asf格式)。
l 发布系统符合国际标准,如流媒体采用RTP、RTCP、UDP、MMS、RTSP及HTTP等流媒体协议。视频服务器为各高校负责架设的服务器,要求系统运行稳定、可靠,具有较强的冗余能力,支持每天24小时不间断服务,保证评审、公示和发布后的正常浏览。
l 服务器端视频文件建议使用avi、wmv、asf或rm格式,编码方式采用Mpeg-4标准,使用流媒体服务器对外发布。建议视频格式采用至少总比特率为300kbps、帧速度为30fps、大小为320*240。
l 客户端能够支持Windows Media Player或者RealOne Player等常见媒体播放器,用户可交互地选择播放音视频课件,并可对音视频课件实现播放、暂停、停止、跳跃等功能。
精品课程教学录像应按照本要求制作,连同课程其他教学资源一道存储在本校服务器上,对外实现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