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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师生员工、校外单位或个人向教务处申请办理证明资料,教务处在申请人提交申请后不超过3个工作日予以办结,开始之日计算在办理时限内。
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不齐全、审批不完整,其办理时限从申请人提交补正材料的当日起计算。办理的事项如需要校内其他环节审批程序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承诺办结的时限内。
附件:
教务处
2009-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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