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为做好2018年夏季学期(含暑期)、秋季学期学生实习工作安排,确保实习活动的顺利进行和实习工作的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教学单位按照《汕头大学本科学生实习工作管理条例》(汕大发〔2014〕80号)及本单位自身制定的《实习工作标准》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实习工作,要点如下:
1.做好实习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1)积极开拓联系实习单位,为实习学生提供更多的实习岗位;(2)制定好实习计划,填写《实习计划表》并在规定时间前报送教学管理服务中心;(3)组织召开由实习指导教师、实习学生参加的实习工作会议(会议内容要求详见实习管理条例中的第12条);(4)对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学生提交的申请表、接受函进行审核;
2.实习过程中,要加强对实习工作的管理、检查和督促,确保实习的质量和效果;
3.实习结束后,要组织召开由实习指导教师、实习学生参加的实习工作总结会议,填写好《实习情况总结表》并及时报送教学管理服务中心,同时做好相关实习材料的归档和保存工作。
相关工作要点详见附件的“学院(系)实习工作实施程序流程图”
二、请相关实习指导教师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在实习期间积极探访学生、保持与学生的通讯联络,加强对学生的关心和指导,同时要填写好探访及联络的工作记录。实习结束后,及时做好学生实习成绩的评定和录入工作。
相关工作要点详见附件的“实习指导教师工作任务流程图”
三、请参加实习的各位同学严格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以积极认真的态度按时按要求完成实习工作任务,实习结束后及时提交实习相关材料。
(注: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在实习前应尽早向学院(系)提交《汕头大学本科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申请表》,同时出具实习单位接收函。在假期实习的学生如在学期放假前尚无法确定实习单位的,可在联系到实习单位后并在进入实习单位实习前将以上两份文档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指导老师,回校后补交纸质文档)。
相关工作要点详见附件的“实习学生工作流程图”
四、材料报送: 1.请各学院(系)于本学期第17周周五前(2018年6月29日)将2018-2019学年夏季学期、秋季学期《实习教学计划表》报送教学管理服务中心(请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纸质文档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由系留存)。
教学管理服务中心工作联系人:张培培,zhangpeipei@stu.edu.cn,86503202
2.请各学院(系)在实习结束后的25个工作日内将《实习情况总结表》报送教学管理服务中心(请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纸质文档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由系留存)。
教学管理服务中心
2018年5月24日
汕头大学本科学生实习管理条例.doc
工作流程图.rar
实习介绍信.rar
学生相关表格.rar
学院(系)填写表格.rar
指导教师工作记录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