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各学院(系):
为做好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系)于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即本学期)第13周结束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所有工作(含论文答辩与成绩评定等),具体工作内容及完成时间要求如下:
工作内容
| 完成时间
| 学生撰写、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定稿
| 本学期第9周结束前
| 毕业论文(设计)抄袭检测(分初检、复检)
| 初检约在第7周前,复检在答辩前,具体安排及要求将另行通知
| 系成立答辩委员会,进行答辩分组安排
| 本学期第10周结束前
| 指导教师、评阅人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阅
| 本学期第10-11周
| 系答辩委员会组织论文答辩、成绩评定,教务员负责录入成绩
| 本学期第12—13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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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请各学院(系)按照《汕头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程(修订)》的要求,精心组织、安排好各项工作,严把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关。
3.请各位同学按时、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按学校统一规定的格式规范撰写、提交论文,按时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4.请各位指导教师加强对学生的指导、检查和督促,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5.请各位同学在提交毕业论文(设计)之前,签署“汕头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诚信承诺书”,承诺书须按要求装订到毕业论文(设计)的正本中。
6、为提高各教学单位对本科毕业论文抄袭现象的辨别和处理能力,防范本科毕业论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加强毕业论文的质量监控与管理,本年度继续使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对本科生毕业论文进行检测,具体时间及工作安排、工作程序将另行通知。
7.请各学院(系)教务员于本学期第7周前到教学管理服务中心领取“毕业论文(设计)封面”并发放给学生。(鉴定书封面和内容提要由学生自行下载填写打印)
教学管理服务中心
2018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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