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1年度汕头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开展中期检查的通知(二)

时间:2016-08-12    点击数:

各学院、项目组:

根据《汕头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实施办法(试行)》及《关于公布汕头大学2011年度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教务处将于近期对2011年立项的部分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11年立项、项目开展时间为一年半和两年的项目

二、上报材料

1.各项目负责人填写《汕头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中期检查表》;

2.项目组提交《汕头大学2011年度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进展日志》(内含不

定期实验记录和会议纪要,根据项目开展实际记录情况提交);

3.如有阶段性成果(论文、研发实物等),请以图片、文字介绍等方式提供附件;

所有材料一式两份,同时需提交相应材料的电子版。

三、报送要求

请各项目组于2013年1月4日前将表格和所有阶段性成果资料提交至教务处(请交给新行政中心三楼教务处事务窗口值班人员);

联系人:杨伟涛,联系邮箱:wtyang@stu.edu.cn,

联系电话:86502736(校园网短号882736)。

四、检查结果

1、项目的中期检查结果,将作为结题评审的重要依据;

2、对于检查不通过的项目,将限期进行整改。整改方案以书面的形式报送至教务处综合科,经专家检查通过后方可继续实施和使用第二期项目经费;整改没有达到要求的项目,将终止实施;

请各项目组按照通知要求,本着高度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地做好自

查工作,并及时送交相关材料,保证按时完成中期检查工作,为后期项目研究和项目验收工作奠定基础。

附件:

1、2012年12月中期检查项目一览表

2、汕头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项中期检查表

3、汕头大学2011年度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进展日志

教 务 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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