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0、2011年度立项汕头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

时间:2016-08-12    点击数:

各学院、项目组:

根据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的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汕头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实施办法(试行)》要求,教务处将于近期组织开展2011年立项的部分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范围及结题形式

范围:

1、2010年度立项、项目开展时间为两年的项目;

2、2011年度立项、项目开展时间为一年的项目。

形式:提交书面材料+公开答辩

二、书面材料提交注意事项

提交时间: 2013年1月4日

提交地点: 教务处(请交给新行政中心三楼教务处事务窗口值班人员);

提交材料清单:

1、《汕头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1(指导教师签署意见);

2、项目相关的调研报告、研究报告、专利申请书、软件开发、制作发明实物、发表论文和刊物复印件等有关成果证明资料;

3、《汕头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指导教师工作手册》(由指导老师填写);

所有材料一式三份,与纸质版材料一致的电子版发送至wtyang@stu.edu.cn。各项目电子版材料的命名采用“院系名称-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

三、公开答辩注意事项

1、答辩时间、地点

答辩初步安排于2013年春季学期开学初,具体时间、地点及分组名单另行通知

2、答辩要求

每个项目答辩时间10-15分钟(项目陈述时间7分钟左右)。项目组全体人员需提前半小时到场。项目负责人须用PPT进行演示说明,并携带相应的支撑材料:如项目制作的实物、程序等,若无法带至教室可用实物照片或录像进行说明(若成果展示对答辩教室有设备、地点等特殊要求,请提前和教务处联系说明)。

四、其它事项

1、验收结果分为四个等次:优秀、良好、通过、不通过。结果为优秀、良好、通过的项目将给予科研创新学分(2学分),项目结题成绩将录入学分制系统。

2、若项目需要延期,须提出书面延期申请(见附件2)并由指导老师签字同意。

若项目原结题时间为2013年的项目要提前结题,须提出书面申请(见附件3)并由指导老师签字同意。

3、凡实施不力,无故延期又无具体改进措施或经费使用不当的项目,学校将停止下拨项目研究经费,并视情节轻重收回部分或全部资助经费。

4、联系人:杨伟涛,联系邮箱:wtyang@stu.edu.cn,联系电话:86502736(校园网短号882736)。

附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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