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项目组:
根据教育部《关于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85 号)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落实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粤教高函〔2012〕103号)文件精神,教务处将于近期组织开展2012年立项的部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范围及结题形式
范围:2012年度立项、项目开展时间为一年半的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详见附件3)
形式:提交书面材料+公开答辩
二、书面材料提交注意事项
提交截止时间:2013年12月6日
提交地点:教务处(请交给新行政中心三楼教务处事务窗口);
提交材料清单:
(1)、《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附件1(指导教师签署意见);
(2)、《汕头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展报告》附件2
(3)、项目组成员工作总结,包括参与项目的主要工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应对措施,项目收获与经验和心得体会等
除以上材料,项目需提交相关支撑材料,如项目相关调研报告、研究报告、研究日志、实验记录、专利申请书、软件开发、制作发明实物、发表论文和刊物复印件等;创业类项目需提交与创业训练、实践相关的支撑材料,如商业计划书、创业公司法律证书、项目整体实践成果报告,包括注册资本、盈利能力、员工数量、业务范围、企业运营等状况。
所有材料一式三份,与纸质版材料一致的电子版发送至yjguo@stu.edu.cn。各项目电子版材料的命名采用“院系名称-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例:文学院-1056011001-张三)。
三、公开答辩注意事项
1、答辩时间、地点
答辩初步安排于2013年12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及分组名单另行通知。
2、答辩形式
教务处组织学校专家组审阅结题材料,听取项目组成员PPT汇报并提问,由项目组进行答辩。
3、答辩要求
每个项目答辩时间10-12分钟(项目陈述时间7分钟左右,评审提问5分钟左右)。项目组全体人员需提前半小时到场。项目组用PPT进行项目总结汇报,并携带相应的支撑材料:如项目制作的实物、程序等,若无法带至教室可用实物照片或录像进行说明(若成果展示对答辩教室有设备、地点等特殊要求,请提前和教务处联系说明)。
四、其它事项
1、验收结果分为四个等次:优秀、良好、通过、不通过。结果为优秀、良好、通过的项目将给予科研创新学分(2学分),项目结题成绩将录入学分制系统。
2、若项目需要延期结题,须提出书面延期申请(见附件4)并由指导老师签字同意。
3、凡实施不力,无故延期又无具体改进措施或经费使用不当的项目,学校将停止下拨项目研究经费,并视情节轻重收回部分或全部资助经费。
4、联系人:郭艺佳;联系邮箱:yjguo@stu.edu.cn;联系电话:86502736(校园网短号882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