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项目组:
根据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的有关文件精神、《汕头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要求,教务处将于近期组织开展2011年、2012年立项的部分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的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范围及结题形式
结题项目范围:
1、2011年度立项、未结题的所有项目
2、2012年度立项、项目开展时间为一年的创新实验项目(详见附件4)
结题形式:提交书面材料+公开答辩
二、书面材料提交注意事项
提交截止时间: 2013年12月6日
提交地点: 教务处(请交给新行政中心三楼教务处事务窗口);
提交材料清单:
(1)、《汕头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结题验收书》附件1(指导教师签署意见);
(2)、《汕头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指导教师工作手册》 附件2(由指导老师填写);
(3)、《汕头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进展日志》附件3
(4)、项目组成员科研总结,包括成功、失败的经验教训和心得体会;
除以上材料,还需要提交项目相关的调研报告、研究报告、专利申请书、软件开发、制作发明实物、发表论文和刊物复印件等有关成果证明资料;所有材料一式三份,与纸质版材料一致的电子版发送至yjguo@stu.edu.cn。各项目电子版材料的命名采用“院系名称-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例:文学院-1056011001-张三)。
三、公开答辩注意事项
1、答辩时间、地点
答辩初步安排于2013年12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及分组名单另行通知。
2、答辩形式
教务处组织学校专家组审阅结题材料,听取项目组成员PPT汇报并提问,由项目组进行答辩。
3、答辩要求
每个项目答辩时间10-12分钟(项目陈述时间7分钟左右,评审提问5分钟左右)。项目组全体人员需提前半小时到场。项目负责人用PPT进行项目总结汇报,并携带相应的支撑材料:如项目制作的实物、程序等,若无法带至教室可用实物照片或录像进行说明(若成果展示对答辩教室有设备、地点等特殊要求,请提前和教务处联系说明)。
四、其它事项
1、验收结果分为四个等次:优秀、良好、通过、不通过。结果为优秀、良好、通过的项目将给予科研创新学分(2学分),项目结题成绩将录入学分制系统。
2、若项目需要延期,须提出书面延期申请(见附件3)并由指导老师签字同意;已延期过的项目不能再提交延期申请。
3、凡实施不力,无故延期又无具体改进措施或经费使用不当的项目,学校将停止下拨项目研究经费,并视情节轻重收回部分或全部资助经费。
4、联系人:郭艺佳,联系邮箱:yjguo@stu.edu.cn,联系电话:86502736(校园网短号882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