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接收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汕头大学本科学生管理规定》(汕大发[2021]108号)及《汕头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细则》(汕大发[2019]25号),学生可根据自己的专长、兴趣和意愿,在本校范围内,从原来专业申请转到另一个专业学习,申请转专业按下列办法办理。
一、转专业的对象及条件
1、未转专业的2020级学生;
2、符合各接收专业的接收条件(见附件)。
二、转专业时间及流程
(一)报名:10月21日下午17:00前,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填写《汕头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到现所在专业的教务员处打印原始成绩单,一同送达拟转入专业所在院(系)。
(二)考核:10月30日前,报名学生根据《各专业接收转专业情况报表》中转入专业的考核时间和地点参加转入专业组织的考核。
(三)提交考核结果:11月10日前,各学院将经学院教学委员会审查的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和材料,并填写《学院接收转专业汇总表》,打印签名后报教务处学务科,同时将汇总表的电子版发到rqzhan@stu.edu.cn。
(四)公示考核结果:学校教学委员会审核教务处提交的拟接收转专业学生材料,并确定转专业名单;教务处公示拟批准转专业的学生的名单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学生转专业的决定。
三、注意事项
1、批准转专业的学生,自下一学期开始,在新专业学习。
2、批准转专业的学生,本学期仍须参加原专业课程的学习和期末考试,考试不及格者,按《汕头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处理。
教务处
2021年10月14日
汕头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汕大发〔2021〕108号).pdf
汕头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细则(汕大发〔2019〕25号).pdf
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各专业接收转专业情况报表.xlsx
转专业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