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考试时间:
笔试:2012年3月17日 9:00 开始(笔试8:30入场 8:45禁止入场)
口试:2012年3月17日 14:00 开始(口试:13:45以后禁止入场)
二、考试地点:汕头大学校本部E座教学楼(具体试室见附表)
考点
| 考场
| 考试时间
| 考试级别
| 考试种类
| 考生人数
| 考试地点
| 口试候考点
|
汕头大学校本部
| 001
| 3月17日
9:00-11:00
| 一级
| 笔试
| 8
| E301
|
|
002
| 二级
| 30
| E308
|
|
003
| 5
| E309
|
|
004
| 三级
| 30
| E305
|
|
005
| 30
| E306
|
|
006
| 11
| E307
|
|
001
| 3月17日
14:00开始
| 一级
| 口试
| 8
| E303
| E307
|
002
| 二级
| 29
| E303
| E307
|
003
| 三级
| 40
| E202
| E201
|
004
| 32
| E207
| E204
|
三、考生注意事项:
(一)、笔试部分:
1、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入场,如铅笔(涂黑答题卡用)、签字笔、橡皮。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等物品。如发现考生携带以上禁带物品,考生将作为违纪处理,取消该次考试成绩。
2、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证件不齐者或身份证件过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3、开考后,考生不得中途退场。
4、考生必须严格按要求做答题目。书写部分一律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做答,填涂信息点时只能用2B铅笔涂黑。考生只能在属于考生做答的位置书写或填涂信息点。不按规定要求填涂和做答的,其答题卡一律无效。
(二)、口试部分:
1、考试时间长度:一级(PETS-1):8分钟/2名考生;二级(PETS-2):10分钟/2名考生;三级(PETS-3):10分钟/2名考生;四级(PETS-4):12分钟/2名考生
2、口语搭档: 2个考生每组,以准考证的先后顺序组成搭档,参加考试;
3、考生必须按准考证时间提前进入相应的候考室。考生入场时必须主动出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入考场,接受考试工作人员的核验,并按要求在“考场座位表”上签自己的姓名。证件不齐者或身份证件过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4、考试正式开始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考试过程中不得离开候考室。
5、考生在得到监考教师的点名后,方可离开候考室,进入考场。离开候考室后不得再返回候考室。口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
6、考生要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铅笔(涂黑口试卡用)、签字笔等进入候考室。禁止考生携带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等物品进入候考室。如发现考生携带以上禁带物品,考生将作为违纪处理,取消该次考试成绩。
7、考生进入候考室后,要遵守秩序,保持安静;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
汕头大学教务处
2012-3-12
附考生守则:
★★考生守则(口试部分)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入场。考生入场时必须主动出示《准考证》、《考试通知单》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军人、武警人员证件、护照等),接受考试工作人员的核验,并按要求在“考场座位表”上签自己的姓名。
二、考试正式开始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不得离开考场。
三、考生要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铅笔(涂黑口试卡用)、签字笔等进入候考室。禁止考生携带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等物品参加考试。
四、考生进入候考室后,要遵守秩序,保持安静;将本人《准考证》、《考试通知单》、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
五、考生领到《口试卡》后,应根据监考人员的指示认真填涂《口试卡》中的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凡须考生填涂的栏目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无法辩认的,《口试卡》无效,考生将得不到口试成绩。
六、考生在得到监考教师的点名后,方可离开候考室。离开候考室后不得再返回候考室。
七、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考场规定、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和舞弊者,按违反考场规定处理,取消其本次考试成绩。
八、口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出场,不得向口试教师口试教师询问口试结果和分数,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九、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对扰乱考点秩序、恐吓、威胁监考人员的考生将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并通知其所在单位。
★★考生守则(笔试部分)
一、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入场,如铅笔(涂黑答题卡用)、签字笔、橡皮。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等物品。如发现考生携带以上禁带物品,考生将作为违纪处理,取消该次考试成绩。考场内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
二、请考生入场后按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考试通知单》以及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武警人员证件,护照等)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
三、考生答题前应认真填写答题卡中的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凡答题卡中该栏目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答题卡一律无效。责任由考生自付。
四、开考后,考生不得中途退场。如因身体不适要求中途退场,须征得监考人员及考点主考批准,并在退场前将试卷、答题卡如数上交。
五、考生必须严格按要求做答题目。书写部分一律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做答,填涂信息点时只能用2B铅笔涂黑。考生只能在属于考生做答的位置书写或填涂信息点。不按规定要求填涂和做答的,其答题卡一律无效。
六、考生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应及时要求更换;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七、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考场规定、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和舞弊者,按《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八、考试结束铃声响时,考生要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答题卡翻放在桌上,待监考人员收齐后方可离开考场。任何考生不准携带试卷、答题卡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九、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威胁监考人员的考生将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并通知其所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