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指导型课程选课的通知

时间:2018-01-09    点击数:

各位同学:

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指导型课程选课工作已经开始,请同学们及时登录学分制系统进行选课,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如下:

1.选课时间:除部分开课单位对个别课程的选课时间有特别允许之外,学生须于2018年1月25日前完成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指导型课程选课工作,2018年1月25日后,学分制系统指导型课程开课班状态将进行“关闭”,原则上不再允许学生选题。

2.各单位开设的指导型课程名称、允许选课的学生专业年级、选课方式等信息详见附件,请各位同学先详细阅读附件中的选课信息后再进行选课。

3.关于选课方式。

(1)选课方式分为三种:ⅰ.学生从学院(系)提供的备选课题中选题;ⅱ.学生自行创建、提交课题;ⅲ.学院(系)教务员帮学生录入题目及姓名等信息。以上采用何种选课方式视不同课程要求而定(详见附件)。

(2)课程选课方式属于允许学生自行创建、提交课题的,学生在创建、提交课题时,应准确无误录入课题名称(实习单位)等具体信息,若课题具体名称暂无法确定,可先用“待定”字样代替,待课题名称确定后,再进入学分制系统进行修改,但最迟修改时间须在教师评定学生成绩前完成。

教学管理服务中心

2018年1月9日

附: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指导型课程开课计划表(汇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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