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新增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3-22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专业申报要求,每年专业申报和备案的截止时间为7月底,为做好2018年专业申报和备案工作,现将今年我校新增专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设置的依据

1.新专业申报应符合学校办学定位与学校发展规划,从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对社会人才需求和学校的长远发展出发,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充分利用教育资源,优化学科、专业结构为前提。

2.新专业申报应紧密结合各学院实际,着眼于既适应社会和教育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又保证必需的办学条件,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传统与特色、近期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形成科学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布局。

3.新专业申报应突出本校的办学特色和学科性质,应保证教育质量和教学效益,充分考虑到新增专业的报考生源和毕业生的就业率。

4.各专业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学校人才培养需要,灵活设置专业方向。专业方向的内涵应与本专业密切相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所列专业不得作为其他专业的专业方向。凡通过现设专业拓宽方向可以基本适应社会需要、满足人才需求的,原则上不宜增设新专业。

5.新专业设置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和《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2012年)》。

6.新专业的具体申报和管理按照《汕头大学本科专业设置与管理办法》(汕大发〔2017〕151号)执行。

二、申报新专业的基本条件

申报新专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

2.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

3.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

4.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5.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6.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三、具体要求与时间安排

1. 新专业须报送的材料如下:

(1)近三年学科专业建设发展规划;

(2)新增专业可行性报告(包括专业设置理由、人才需求预测、市场调研、专家论证、论证专家名单);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4)其他补充材料。

2.专业设置是关系到招生、培养和就业全过程的重要事情,请准备申报新增专业的学院(系),认真做好生源情况、就业市场的调查工作,并保证师资力量能满足新专业的教学需要。提交的材料要真实地反应调查的过程及结果。

3.上述的纸质申报材料(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A4纸打印)和电子材料请于5月30日前报送教学管理服务中心。联系人:江松琦;Email:sonky@stu.edu.cn;联系电话:86502416。

教学管理服务中心

汕头大学本科专业设置与管理办法(汕大发〔2017〕15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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