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本科高校创新创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7-02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本科高校创新创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8〕93号),省教育厅决定委托广东省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中心开展创新创业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本年度项目由广东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中心和广东省本科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设计和支持,项目的具体组织工作由广东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中心负责。

二、项目类别和层次

项目类别分为三类,分别是:理论与政策研究、课程与教学研究、平台建设。项目层次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由广东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并报省教育厅审定。

三、项目研究范围和周期

(一)理论与政策研究。旨在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跨国比较、跨区域比较、广东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研究、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创业等方面的研究。项目周期为1年。

(二)课程与教学研究。旨在开展创新创业课程、专业类精品创新课程、创新创业重点教材、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等方面的研究。项目周期为1年。

(三)平台建设。旨在支持建设广东创新创业教育、研究、资讯等资源共享平台,以及创新创业大学生、教学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导师等创新创业教育主体的平台,以实现优质资源共享、有效互助交流等目的。项目周期为2年。

四、项目经费

项目经费分为资助和自筹两种方式,项目层次为重点项目的,由广东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中心提供经费资助,项目层次为一般项目的,项目经费由学校支持。

重点项目的经费资助标准为:理论与政策研究项目,1万元/项;课程与教学研究项目,1万元/项;平台建设项目3万元/项。

一般项目的经费资助标准为:理论与政策研究项目,0.5万元/项;课程与教学研究项目,0.5万元/项;平台建设项目1.5万元/项。

五、申报条件

(一)项目条件要求

1. 申报项目必须满足项目的建设内容要求,符合项目立项的定位和研究方向;

2. 申报项目须具有较为完备的教学、科研条件,在同类项目中具有鲜明特色和明显优势;

3. 改革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定位准确、特色突出,方案设计合理、方法科学可行,管理有保障、成效可测量,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能有效调动教师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改革;

4. 已获教育部或省教育厅“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含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或“创新强校工程”正式立项的项目,不得再以同名或相同内容重复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条件要求

1.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创新创业研究成果的高校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

2.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踏实、有积极进取的精神,对拟开展的项目具有创新性构想,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

3. 项目负责人须以课题组形式申报,鼓励多人合作的学术团队申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真正组织者和实施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者不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课题。

4.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2个及以上项目。

5. 广东省本科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原则上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六、申报限额

(一)重点项目。我校可推荐重点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项。

(二)一般项目。不限推荐数量。

七、结项要求

详见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本科高校创新创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八、申报程序

申报者如实填写《广东省本科高校创新创业项目申报书》(附件2/附件3/附件4)、广东省本科高校创新创业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5),于2018年7月16日前将申报书、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教学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于7月19日前提交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三份到教学管理服务中心(行西301)。

联系人:丁飞己,邮箱:fjding@stu.edu.cn;联系电话:86502736。

教学管理服务中心

2018年7月2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本科高校创新创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_br_.pdf

课程与教学研究项目申报表.doc

理论与政策研究项目申报表.doc

平台建设项目申报表.doc

广东省本科高校创新创业项目推荐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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