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汕大发〔2007〕43号文件补充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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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汕大发〔2007〕43号文件补充规定的通知

汕大发〔2007〕67号公布

学校各单位:

根据2007年7月10日第17次校领导会研究,同意对2007年6月6日公布的文件《关于公布汕头大学教师年薪制岗位聘任暂行办法的通知》(汕大发〔2007〕43号)附件3:《汕头大学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中的第一条第(一)项增加第(4)款及注释如下:

(4)非外语类双语(含全英)教学课程:k=1.2

注:增开新课程是指在本校第一次开设的课程。第一次使用双语(含全英)教学的课程(需报教务处认定)亦按增开新课程工作量计算。

二○○七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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